何天擇

生物學家將「人」都歸納在Homo sapiens(聰明人)一種中,所以人的基本特性是聰明,能思想,能用理性知道未見或不可見的事。聰明既然是人的特性,這便是說,人人都有聰明無一例外。我們是人便有人的聰明。「人」即是「聰明人」,二者之間有一等號存在。至於牛、馬、貓、狗,或魚、鳥、蟲、蠅等動物便遠不及人,缺乏聰明。牠們只能用肉眼觀看表象,不能使用心思洞察原因,是絕對以「眼見為實」的種類,與「聰明人」之間有一不可逾越的鴻溝相隔。人的聰明表現在文學、藝術與科學上的巨大成就,產生世界上人的獨有文化。

人的聰明是上帝造人時所賜予的寶貴禮物,令人的所知遠超於人的所見。聰明雖有上下高低之別;但都有認識以下數點的能力:

一、 房屋都必有人建造。筆者以是八十餘歲的老人,歷年從我家進出的客人,從來沒有人問:「你的房屋有人建造的嗎?」若大眾都有相同的經驗,便可證明人人都知道 房屋不論怎樣簡陋,必有建造的人。因為人有聰明,雖然沒有親眼見過該建造者,自知必是聰明人的工作;因為建築材料不能自動搭起,成為人的居所,即牛馬貓狗等動物因無聰明,也無能為力。這是人不需學習便可知道的常識。委實,囿限於時間與空間之內的物體,沒有一件可能自造的。

二、 人都由父母所生。我們知道自己是父母所生,父母又是他們的父母所生,依此上推,我們可以推測到起初人類的始祖,有一連續不斷的線條,雖未眼見,也是人人可 知的。因為人只能生人,人也只有從人而生,這不但是我們的常識,也是生物學中的物种固定律(Law of Constancy of Species);一種動物只能生產同種動物,是科學的遺傳法則。

三、 人都會死。我們都未死過,但我們都知道自己會死。並且許多人及早為自己預備墳墓了。因為我們是聰明人。若有人宣佈說,我將不死或我將活到萬年,恐怕很快會被送進瘋人院了,因為他失去了人的聰明。聰明是人的本質,也是人的標記。

以上三項對心智健全的成年人該瞭如指掌,而且小學生也大都不感困難,因為人有天賦的聰明。

反之,禽獸僅以眼見,見到房屋不知有人建造,見到人而不知他怎樣來怎樣去;惟有人的心見,可以知道前因後果。人既可知道這三項簡明的事,憑他的聰明也必知道宇宙萬物有一位創造之主;因為日月星辰、山嶽江河、飛禽走獸、花草樹木,宇宙萬物又包括聰明人,遠較房屋奧妙複雜,何止千萬倍。例如人體,一般成年人據估計有百兆以上細胞所組成,每一細胞都似一化學工廠。因此,除非人堅持一切以「眼見為實」,不用心思揣摩,放棄做人的聰明,才會「推諉」不知有神,而選擇「無神」。可怪的是,這些人去上化學課時,卻不會對老師說:「請將化學分子一五一十地數給我看,否則我不接受。」或上解剖學課時說:「我雖看見別人的心臟;但不知自己有無心臟,因為沒有看見。」

追根究底,人否認有神,不是因為愚不可及,而是向神有逃避心理,自知罪惡羞恥,不肯棄惡從善,棄暗投明。

惟有「人」有宗教信仰與崇拜行為,因為人有聰明,知道宇宙萬物之上有位至高的創造主存在。不論西方先進國家大學教授群中,或落後地區野蠻部落中,都有宗教信仰的群眾。可見這般人的聰明是普遍的,與生俱來的。至於缺乏聰穎心智,專以眼見為實的其他生物,便不可能有宗教信仰或崇拜的行為。

人的聰明既為神之所賜,有甚麼作用?是甚麼目的?聖經說:「神的事情,人所能知道的,原顯明在人心裡,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。」又說:「自從造天地以來,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,雖是眼不能見,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,叫人無可推諉。」(羅馬書一19, 20)上帝已將認識祂的聰明賜給人。

神所賜的聰明至少有三方面的目的:

一、 令人知道神的存在。因為有「所造之物」,便可毫無懷疑地知道有一位「造物之主」的存在。一本書可以證明它的作者,一件衣服可以證明它的裁製者。詩人大衛觀 察大自然,「祢用深水遮蓋地面,猶如衣裳……使野地的走獸有水喝,野驢得解其渴……祢安置月亮為定節令;日頭自知沉落……。」故此他從心底湧出讚嘆說:「耶和華啊,祢所造的何其多!都是祢用智慧造成的;遍地滿了祢的豐富。」(詩一零四6至24)這造物的證據是鋪天蓋地,排山倒海,叫人無法否認的。上帝既是萬物的創造者,祂便是萬物之根,萬福之泉,「因為萬有都是本於祂,倚靠祂,歸於祂。願榮耀歸給祂,直到永遠。阿們!」(羅馬書十一36)

二、 令人了解神的大能大智。上帝既是宇宙萬物的創造者,祂的大能大智便不言而喻了。上帝所造之物,一隻小鳥、一條小蟲、一片雪花,都蘊藏著造物主超人的奧秘智慧,叫人難解,或徹底明瞭,現代自然科學發達,還僅知其皮毛而已。

一 位醫學生曾說,他在學習「生理」、「生化」等科目時,知道人體各器官的神奇構造與作用,令人目瞪口呆不能自己,情緒激盪不已。你我翻閱人體構造或生理學或天文學等書籍,默想它們的來源起因,也會有相同的反應。我們所敬拜的上帝是全知全能,大而可畏的真神。「諸天藉耶和華的命而造;萬象藉祂口中的氣而成…… 願全地都敬畏耶和華!願世上的居民都懼怕祂!因為祂說有,就有,命立,就立……耶和華的籌算永遠立定;祂心中的思念萬代常存。」(詩篇卅三6至11)渺小的人向無限偉大的上帝只有順服的理由,沒有反對的理由。

三、 令人建立與上帝的關係。與地上君王的親密關係是人所羨慕的,何況與天上創造萬物之主的親密關係。因為這關係決定我們靈魂的歸宿,在天與祂永享幸福。(一切 地上的關係都是暫時的。)由於上帝的大愛,藉著基督在十字架上代罪受死與人和好,將我們敗壞的人從罪中救贖出來,作祂的兒女,得「兒子的名份」。「凡接待祂(基督)的,就是信祂名的人,祂就賜他們權柄,作上帝的兒女。」(約翰福音一12)「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上帝的兒女;既是兒女,便是後嗣,就是上帝的後嗣,和基督同作後嗣。如果我們和祂一同受苦,也必和祂一同得榮耀。」(羅馬書八16至17)

將來人在上帝面前受審判時,以「我不曾知有上帝」是不能作為答辯的,因為祂已「顯明在人心裡」,但「他們雖然知道上帝,卻不當作上帝榮耀祂,也不感謝祂」(羅馬書一21),便是明知故犯的罪了。

人有聰明也帶來責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