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天择

生物学家将「人」都归纳在Homo sapiens(聪明人)一种中,所以人的基本特性是聪明,能思想,能用理性知道未见或不可见的事。聪明既然是人的特性,这便是说,​​人人都有聪明无一例外。我们是人便有人的聪明。 「人」即是「聪明人」,二者之间有一等号存在。至于牛、马、猫、狗,或鱼、鸟、虫、蝇等动物便远不及人,缺乏聪明。它们只能用肉眼观看表象,不能使用心思洞察原因,是绝对以「眼见为实」的种类,与「聪明人」之间有一不可逾越的鸿沟相隔。人的聪明表现在文学、艺术与科学上的巨大成就,产生世界上人的独有文化。

人的聪明是上帝造人时所赐予的宝贵礼物,令人的所知远超于人的所见。聪明虽有上下高低之别;但都有认识以下数点的能力:

一、 房屋都必有人建造。笔者以是八十余岁的老人,历年从我家进出的客人,从来没有人问:「你的房屋有人建造的吗?」若大众都有相同的经验,便可证明人人都知道房屋不论怎样简陋,必有建造的人。因为人有聪明,虽然没有亲眼见过该建造者,自知必是聪明人的工作;因为建筑材料不能自动搭起,成为人的居所,即牛马猫狗等动物因无聪明,也无能为力。这是人不需学习便可知道的常识。委实,囿限于时间与空间之内的物体,没有一件可能自造的。

二、 人都由父母所生。我们知道自己是父母所生,父母又是他们的父母所生,依此上推,我们可以推测到起初人类的始祖,有一连续不断的线条,虽未眼见,也是人人可知的。因为人只能生人,人也只有从人而生,这不但是我们的常识,也是生物学中的物种固定律(Law of Constancy of Species);一种动物只能生产同种动物,是科学的遗传法则。

三、 人都会死。我们都未死过,但我们都知道自己会死。并且许多人及早为自己预备坟墓了。因为我们是聪明人。若有人宣布说,我将不死或我将活到万年,恐怕很快会被送进疯人院了,因为他失去了人的聪明。聪明是人的本质,也是人的标记。

以上三项对心智健全的成年人该了如指掌,而且小学生也大都不感困难,因为人有天赋的聪明。

反之,禽兽仅以眼见,见到房屋不知有人建造,见到人而不知他怎样来怎样去;惟有人的心见,可以知道前因后果。人既可知道这三项简明的事,凭他的聪明也必知道宇宙万物有一位创造之主;因为日月星辰、山岳江河、飞禽走兽、花草树木,宇宙万物又包括聪明人,远较房屋奥妙复杂,何止千万倍。例如人体,​​一般成年人据估计有百兆以上细胞所组成,每一细胞都似一化学工厂。因此,除非人坚持一切以「眼见为实」,不用心思揣摩,放弃做人的聪明,才会「推诿」不知有神,而选择「无神」。可怪的是,这些人去上化学课时,却不会对老师说:「请将化学分子一五一十地数给我看,否则我不接受。」或上解剖学课时说:「我虽看见别人的心脏;但不知自己有无心脏,因为没有看见。」

追根究底,人否认有神,不是因为愚不可及,而是向神有逃避心理,自知罪恶羞耻,不肯弃恶从善,弃暗投明。

惟有「人」有宗教信仰与崇拜行为,因为人有聪明,知道宇宙万物之上有位至高的创造主存在。不论西方先进国家大学教授群中,或落后地区野蛮部落中,都有宗教信仰的群众。可见这般人的聪明是普遍的,与生俱来的。至于缺乏聪颖心智,专以眼见为实的其他生物,便不可能有宗教信仰或崇拜的行为。

人的聪明既为神之所赐,有什么作用?是什么目的?圣经说:「神的事情,人所能知道的,原显明在人心里,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。」又说:「自从造天地以来,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,虽是眼不能见,但借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,叫人无可推诿。 」(罗马书一19, 20)上帝已将认识祂的聪明赐给人。

神所赐的聪明至少有三方面的目的:

一、 令人知道神的存在。因为有「所造之物」,便可毫无怀疑地知道有一位「造物之主」的存在。一本书可以证明它的作者,一件衣服可以证明它的裁制者。诗人大卫观察大自然,「祢用深水遮盖地面,犹如衣裳……使野地的走兽有水喝,野驴得解其渴……祢安置月亮为定节令;日头自知沉落……。」故此他从心底涌出赞叹说:「耶和华啊,祢所造的何其多!都是祢用智慧造成的;遍地满了祢的丰富。」(诗一零四6至24)这造物的证据是铺天盖地,排山倒海,叫人无法否认的。上帝既是万物的创造者,祂便是万物之根,万福之泉,「因为万有都是本于祂,倚靠祂,归于祂。愿荣耀归给祂,直到永远。阿们!」(罗马书十一36)

二、 令人了解神的大能大智。上帝既是宇宙万物的创造者,祂的大能大智便不言而喻了。上帝所造之物,一只小鸟、一条小虫、一片雪花,都蕴藏着造物主超人的奥秘智慧,叫人难解,或彻底明了,现代自然科学发达,还仅知其皮毛而已。

一位医学生曾说,他在学习「生理」、「生化」等科目时,知道人体各器官的神奇构造与作用,令人目瞪口呆不能自己,情绪激荡不已。你我翻阅人体构造或生理学或天文学等书籍,默想它们的来源起因,也会有相同的反应。我们所敬拜的上帝是全知全能,大而可畏的真神。 「诸天借耶和华的命而造;万象借祂口中的气而成…… 愿全地都敬畏耶和华!愿世上的居民都惧怕祂!因为祂说有,就有,命立,就立……耶和华的筹算永远立定;祂心中的思念万代常存。」(诗篇卅三6至11)渺小的人向无限伟大的上帝只有顺服的理由,没有反对的理由。

三、 令人建立与上帝的关系。与地上君王的亲密关系是人所羡慕的,何况与天上创造万物之主的亲密关系。因为这关系决定我们灵魂的归宿,在天与祂永享幸福。 (一切地上的关系都是暂时的。)由于上帝的大爱,借着基督在十字架上代罪受死与人和好,将我们败坏的人从罪中救赎出来,作祂的儿女,得「儿子的名份」。 「凡接待祂(基督)的,就是信祂名的人,祂就赐他们权柄,作上帝的儿女。」(约翰福音一12)「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上帝的儿女;既是儿女,便是后嗣,就是上帝的后嗣,和基督同作后嗣。如果我们和祂一同受苦,也必和祂一同得荣耀。」(罗马书八16至17)

将来人在上帝面前受审判时,以「我不曾知有上帝」是不能作为答辩的,因为祂已「显明在人心里」,但「他们虽然知道上帝,却不当作上帝荣耀祂,也不感谢祂」(罗马书一21),便是明知故犯的罪了。

人有聪明也带来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