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天择

生命就物质层次而言,是化学分子的组合。人个体的生命由单一细胞,即受精卵(zygote),开始分化发展成为多样化的体素(tissues),进而形成各种神奇的器官,再而各种系统,最后成长为多达一百万兆( 100 trillion)细胞的成熟个体。这种作用虽极复杂奥妙,但有条不紊,井然有序,遵循一个蓝图运作。这蓝图便是细胞核内染色体中所含的脱氧核糖核酸(简称「脱氧核酸」或DNA)的巨分子,伸展逾六呎长,为两股核(Nudeotides)螺旋式链条组成。基于其中所含基成份核有四种不同:腺嘌呤(Adenine或以A表示)、鸟嘌呤(Guanine或G)、胸腺嘧啶(Thymine或T)及胞嘧啶(Cytosine或C)。 A只能与T以两个氢键相连​​成为基对,G只能与C以三个氢键相连​​成为基对,例如TA AT GC AT AT GC CG TA CG等等的长链。这些基对,在人的DNA中有三十亿之多,其中蕴藏着人的数万遗传基因。四种基,好似电讯中摩士电码(Morse Code)的四种符号,可赖以写出不计其数的资讯来。人的DNA中资讯多达一千册,每册五百页的书,所提供的资讯都在这针尖大的化学巨分子中写明人种与个体的特征;头发或黑或棕或黄,眼珠或棕或绿或灰色,皮肤或黄或白或黑,身材或高或矮,脸形或长或圆等等。

笔者一九四○年在大学上生物学课时,在遗传方面还只能知道染色体内遗传物质是富含磷素的化合物,但过了十多年后,Crick同Watson二人,综合先人的工作,提倡遗传化学巨分子DNA系双螺旋的结构,和半保留复制的机制。因为符合各方面的知识,便很快被科学界接受,两人也同得诺贝尔奖,成为划时代的发现。有科学家评论说,这是此前一个世纪中最重要的发现,也是此后一个世纪中尚待开发的领域。至今半世纪余已经过去,因世界众多科学家的协同努力,已找出丰富的知识,知道DNA不能单独工作,而需要各种核糖核酸RNA(m-RNA, t-RNA, r-RNA)及蛋白质分子共同配搭。 DNA如无蛋白质协助不能复制;蛋白质如无DNA也不能产生。换言之,在原初时,各种成份必需同时存在方能运作,不可能先后经过悠长时间逐步进化,所以进化论在这里也无法过关认可。

DNA的启示

DNA分子的复杂构造,深奥运作,丰富资讯向我们究竟说出什么话来?这些无声言语,不能用耳听闻,只能以心领悟。有心追求真理的人不难作出下列的结论:

大自然的解读性

自然万物不论在生物学范围、化学范围,或天文学范围,都可凭人的理智探究解读。否则人的科学求知事业便无可能。今日的科学虽有长足进步但仍属有限,并且未来也难望窥视大自然的全部奥秘。

人写的书不论用何国文字,甚至战时所用机密的密码,都可由人精心解读;反之,若让小鸡在白纸上踏下万千脚印,或让猴子在打字机前多年乱击字键,所得的产品都无法解读。因为前者是人的理智产品,可由人的理智解读;后者是无理智的产品,无法由理智解读。换言之,能以理智解读的必是理智的产品,无法以理智解读的必是非理智的产品,或因目前人的集体智慧还未达到解读的标准。故此,自然万物的解读性皆因它们都是有位格的创造主,伟大理智的产物。

资讯出乎理性与意志

一切资讯皆由理性与意志产生。无理性无意志的静(死)物或化学品不能自动构成资讯。例如若将中文数千常用字投入摇摆器中让它们乱碰乱撞,不论多久都撞不出一页信来;但有理智的人便可在几分钟内写出一页短信。人的理性有限,可以发明简单机器用具,创造真神的理智无限,可以创造我们所见无奇不有、惊人动植物的生命世界。资讯的内容也常可能有感情的成份。意志、理智与感情都是生命个性的表现,出于万物之灵的人,或较人更高级的生命。人不能创造有生命的动植物,天使或魔鬼也不是创造者,唯有真神上帝起初创造天地万物,包括人类的始祖。资讯是超物质的意志,借文字或密码的排组而表达。这多采多姿世界的存在,单凭物质与能量是不够的,还需要意志的参与、资讯的指令,才有生命世界的可能。

创造与构造

在四维时空中没有一物能自动出现,皆需被动受造而有。每个或简单或复杂的构造都是理智与目的之表现。简单的如桌、椅或刀、叉;复杂的如钟表、电脑等。受造物是造物者的工作,先有造物者才有受造物。世界上受造物可分两类;一类是人工制造或构造,例如家俬、用具、汽车、飞机、轮船等等。另类是较基本如九十多种自然化学元素,或较高级有生命的动植物与「万物之灵」的人类。基本的化学元素需要造物真神的大智大能,方能从「无」创造成「有」。较世上任何化学工厂更复杂微妙的生物细胞,也是人所无能为力的,需要赐生命的上帝大能的创造。人的有限天赋能力只能制造(构造)无生物,不能从无中变有的创造,也不能创造有生命之物。圣经第一句,「起初上帝创造天地」,便给我们解决万物「存在」的大问题。这问题也是无神哲学家数千年来望洋兴叹,自知无能解决的,故以「自然而有」来搪塞、规避。

规律只能被动出现

发现自然定律是科学家的重要目标。不论自然定律或社会法律都需意志的决定。社会法律出乎人的意志,自然定律出乎造物主的旨意。我们可曾见过法律书上有哪一条,不经立法者决定而自动出现?自然界以自然律为运作轨道,有律(Laws)必需有制律者(Law-giver)。圣经说:「我们的主,我们的上帝,袮是配得荣耀、尊贵、权柄的;因为创造了万物,并且万物是因袮的旨意被创造而有的。」(启示录四11)创造万物之主便是规定自然律的制律者,是掌管万有的创造主。

讨论至此,我们便可明白知道,在科学事实面前,无神论是站不住脚的言说。正如圣经所说:「愚顽人心说:没有上帝。」(诗篇十四1)几年前一位半世纪以来的无神论领导,八十一岁英国哲学教授傅氏(Antony Flew)因科学证据而放弃无神信仰,自知错误,改而承认有神,成为世界新闻。 DNA不过仅是近代发掘自然奇迹之一。事实上,世界万物中一朵小花、一只飞鸟,或一条小鱼,皆见证造物主。恰如西哲所言:「双目所见之物,都告诉我们有双目未见之创造真神。」有著名的人类基因科学家称DNA为上帝的言语(Language of God),若无上帝,岂会有上帝的言语!

(本文承资深科学家段台兰博士过目,并参与宝贵意见,特此致谢。段博士为南加州大学(USC)副教授,在校作科学研究二十年,并受美国卫生总署(NIH )聘任为科学研究计划评审员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