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天择

圣经是上帝给予世人的启示,是基督徒信仰的根据。不相信圣经便不能作基督徒;拒绝圣经也便是拒绝基督,因为祂说:「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。」(约翰福音六36)「你们若不信他(摩西)的书,怎能信我的话呢。」(约翰福音六47)圣经上说:「因为只有一位上帝,在上帝和人中间,只有一位中保,乃是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。」(提摩太前书二6)圣经便是介绍与证明这位救主(中保)的书,为要叫人因祂的赎罪可以得救,因信祂的名而得新生命。基督稣稣是圣经的中心人物。

圣经分为两大部。头一部叫《旧约》,包括卅九卷,是基督降世之前写成的,大多用希伯来文字。下半部叫作《新约》,包括廿七卷,是基督降世以后写成的,用的是希腊文字。现在世界各国文字的版本,都是从原文圣经翻译而来的。圣经或称《新旧约全书》,共六十六卷,从天地万物的创造开始,到世界末日新天新地出现为止,宏伟壮观,世无其匹。圣经自开始至末了经一千五百多年写成;上一部与下一部之间有四百年的​​静默期,因为在这期间圣经没有增加。所以我们从旧约的最后一章到新约开始,虽只一纸之隔,但西洋历史已由波斯时代进到希腊时代,再由希腊时代进到罗马帝国统治的时代了。

《旧约》与《新约》指什么说的呢?所谓「约」者,便是创造宇宙万物的上帝,降卑自己向人立约,作出永不反悔的誓言。 《旧约》为上帝在古时与以色列民族立约。上帝颁予许多诫命律法着其遵守。这约的精意便是:「人若行那出于律法的义,就必因此活着。」(罗马书十5)换言之,人的得救由于遵行律法而获。但是,以色列民族千余年律法时代(旧约时代)的历史证明,律法只能叫人知罪而不能消除人的罪,所以结论是:「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,因行律法,能在上帝面前称义。」(罗马书三20)圣经并且宣布:「因为世人都犯了罪,亏缺了上帝的荣耀。」(罗马书三23)「律法的义」证明人的无义,只是对人的考验而已。

人既不能依赖遵行律法而得救,便需要一位替罪羔羊(救主)担替罪孽。因此,基督耶稣开始传道时,圣经上记着说:「约翰看见耶稣来到他那里,就说:看哪!上帝的羔羊,除去(或作背负)世人罪孽的。」(约翰福音一29)《新约》的精意是:「但如今上帝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,就是上帝的义,因信耶稣基督,加给一切相信的人,并没有分别。」(罗马书三21至22)在新约的制度下,人的得救便是:「……因基督耶稣的救赎,就白白的称义」(罗马书三24),不需靠律法修行得救。并且新约是与全世界的人所立,不仅限于以色列民族。在旧约的时代,以「靠律法称义」为条件,但人失败了,上帝才以新约的「因信称义」赐与人。因为人的本性是骄傲的,若自己做得到的,不会向上帝求援。所以旧约是新约的背景,新约是旧约的跃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