黃啟新

很多人會問:如果上帝創造了宇宙萬物,那麼究竟是誰創造了上帝呢?

英國哲學家羅素(Bertrand Russell)於1927年在他一個名為《我為什麼不是基督徒》的演講中提出:「誰造了上帝? .....如果一切事物都必須有一個原因,那麼上帝亦必須有一個原因。」1 。新達爾文主義者道金斯(Richard Dawkins)在《上帝的妄想》一書中亦重提「誰造了上帝?」這個問題 2

其實並非所有事物都需要起因的。卡南宇宙論論證(Kalām Cosmological Argument)的大前提指出「所有開始存在的事物必有起因」,而不是說「所有事物必有起因」。在這裡「開始存在的事物」在哲學上是指「偶然的實在」(contingent reality)。偶然的實在是:

  • 有開始的;
  • 可以存在,又或者不存在;
  • 需要有原因使其存在(偶然的實在本身並不能使自己開始存在)。

藝術品是偶然的實在的一個例子。一件藝術品是有開始的,其開始就是藝術家把它完成的一刻。那件藝術品不一定存在,例如如果藝術家只在心裡想要造一件藝術品,卻沒有付諸行動,那麼那件藝術品便不會存在。然而如果藝術品存在的話,那麼它便需要有使其存在的原因,而這個原因正是那個造它的藝術家。藝術品本身不能使自己開始存在,換句話說藝術品不能創造自己。同樣地,宇宙本身亦是偶然的實在。

相反,「必然的實在」(necessary reality)是:

  • 獨立自存的;
  • 不解自明的(self-explanatory);
  • 必須存在的。

上帝是必然的實在,祂是獨立自存的第一因(uncaused First Cause);祂必須存在,而且是沒有開始和終結的。

宇宙中所有東西都被局限於空間(三維)和時間(一維)。空間的維度是雙向的,例如你可以選擇向前走或向後走。然而時間的維度是單向的,時間只能從過去流向將來,卻不能從將來流回過去。

一般科學家相信時間和空間是在大爆炸發生一刻才出現的,所以如果上帝創造了宇宙的話,祂必定是超越時空的,不受時間和空間所限制的。

聖經亦多次提到上帝是無始無終,超越時間的:

「群山尚未生出,大地和世界你未曾造成,從永遠到永遠,你是 神。」詩篇九十篇2節(新譯本)

「你的寶座自古就立定,你從亙古就存在。」詩篇九十三篇2節(新譯本)

「我是阿拉法,是俄梅格;我是首先的,也是末後的;我是創始的,也是成終的。」啟示錄廿二章13節(新譯本)

如果上帝不被局限於時間之內,祂便沒有開始,祂一直存在於永恆之中。因此祂的存在不需要任何原因,亦不需要任何創造者。換句話說「誰造了上帝?」這個問題便沒有意義,好像一個人問「誰是那個獨身男子的妻子?」一樣。

 


1. Bertrand Russell, “Why I am Not a Christian”, March 6, 1927.
2. Richard Dawkins, The God Delusion (Bantam Press, 2006), p109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