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天擇

歷史告訴我們,人類許多戰爭都因宗教信仰不同,或借宗教之名而發生。這是不容否認的事實。故此有些人認為,若能消滅宗教,或將宗教合而為一,人類便可相安無事,和諧共處了。這是把事情太過簡化。

考古學告訴我們,宗教活動與人類歷史並存;自有人類,便有宗教。並且世界各處文化發達國家,或野蠻落後地區,每一族群中都有宗教信仰與活動。在一切生物種類中,又只有「萬物之靈」的人才有宗教。宗教活動是人類獨特的行為,因為人除追求物質滿足以外,還有高尚的目標,就是渴望得知永恆真理與永生歸宿。晚年的歷史學家湯恩比(Amold J. Toynbee)對人類歷史有卓越的洞見,在其《歷史研究》的結論中說:「人類歷史在本質上是一部宗教史。」他又說:「宗教掌握了人類生存奧秘的樞紐。」印度哲人甘地也曾說:「一切消滅宗教的企圖必歸失敗。」人有敬拜上帝的先天稟賦。

為甚麼宗教對人這樣重要,以致不惜犧牲生命財產保衛自己的信仰呢?因為宗教給人生存所需的世界觀與人生觀。世界觀與人生觀是人生活的主導力量,生存意義的所在,用以解答人的三大基本問題:

一、宇宙萬物存在有何因由?(萬物來源問題)

二、人死後何處去?(生命歸宿問題)

三、我該怎樣做人?(生活目標問題)

人對以上三個問題若沒有切身體會,不論他有任何成就,都是枉然,不能滿足,可說是糊裡糊塗地活著。做人有人生觀,才有人生目標與方向。因人是宇宙萬物之一員,故人生觀來自宇宙觀,宇宙觀則出於宗教的信仰。聖經第一句:「起初上帝創造天地」,便給人最明白、最真確的宇宙觀。隨著科學知識的進步,這一宣告,日趨明亮,如同晨光照耀。要解答萬物的來源,我們需要真理;要解答死後的歸宿問題,我們需要靈魂的生命;欲知道怎樣做人,我們需要道路。主耶穌說:「我就是道路、真理、生命…。」(約翰福音十四6)祂是宇宙、人生,一切基本問題的答案。祂要賜人豐盛的人生,並美好的歸宿。

世界上除基督教(包括天主教,共二十億人),印度教(八億),佛教(三億六千萬),塞克教(二千三百萬),猶太教(一千四百萬),六大宗教外,尚有其他名目繁多的宗教,大眾必須慎重選擇以免走錯人生道路。有人說得好:在眾多的宗教中,必有一個是真理—也只可能有一個是真理。我們必須找出這一個真理的宗教來!

誠然,一切宗教都認為,在可見的物質世界之外,另有不可見的靈界。神、鬼、靈魂、天使、天堂、地獄等,皆屬靈界。唯物論者,因否認靈界,把一切宗教都看作迷信,未免過於魯莽武斷。唯物論無法給人滿意的宇宙觀與人生觀,它認為宇宙自有永有,這不符合現代科學知識。唯物論又認為人的生命毫無意義,做人要彼此鬥爭,這是走不通的死路。那麼,為甚麼說只可能有一個真理的宗教呢?這是因為真理的排他性或獨一性。宗教各說各的,並且彼此衝突,不可能都是真理。例如顏色有紅、黃、藍、白、綠等等不同,若某物確知為紅色,則指它為黃、藍、白、綠等色皆非真理。一個國家若確知某人是皇帝,則其他的人都不是皇帝。為要找出唯一真理的宗教,我們至少可用下列四方面客觀鑑定。

甲、誰是上帝?基督教聖經第一句告訴我們,上帝是宇宙萬物的創造主。這與猶太教的信仰相同。實則猶太教是基督教的歷史背景,信仰同一創造之上帝,我們稱之謂真神、上帝,或天主等不同尊稱。至於回教的阿拉(Allah)則不是指同一位創造萬物的耶和華上帝。回教崛起遠在猶太教及基督教之後,許多歷史多由基督教聖經模仿或抄襲而來。多神教如佛教及印度教所拜之神,數目累萬,皆不是創造之神,而是人造之偶像假神。上帝造人是真理,人造「神」是荒謬。人至今還不能造出一隻螞蟻,竟造出許多「神」來委身,確係可譏。俗語說:「造『神』者不拜『神』」。因他知道是出乎自己的手工,虛而無實。聖經說:「他們的偶像是金的,銀的,是人手所造的,有口卻不能言,有眼卻不能看,有耳卻不能聽,有鼻卻不能聞,有手卻不能摸,有腳卻不能走,有喉嚨也不能出聲。」(詩篇一一五4至7)「人造神」是對真神的褻瀆。所以上帝所頒的十誡,第一條便是:「除了我(耶和華上帝)以外,你不可有別的神。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…不可跪拜那些像…。」(出埃及記二十3至5)從科學著眼,我們存在的物質宇宙是一元化的。換言之,理化定律全宇宙普遍統一,故只能出乎獨一之神。若出乎多神,則宇宙各處規律不同,必有多系統的存在。無神與多神信仰均非真理。「無神」是負面的言論,無法正面求證,並且在科學或哲學上都站不住腳,不堪一擊;但無神信仰也可以影響人的宇宙觀與人生觀,故可稱為消極的「無神教」。

乙、上帝的本性。上帝的本性是惡是善?基督教所信的上帝是至善的神。聖經說:「上帝就是愛」(約翰壹書四8)。愛是上帝的本性。上帝的愛在創造與救贖的工作中彰顯。上帝為人預備靈活有用的軀體,及這多采多姿的世界作為生活的環境。祂更差遣獨生子主基督為人受死贖罪。經上說:「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,上帝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。」(羅馬書五8)祂既然是愛的神,便也是「不喜悅惡事的神」(詩篇五4);因為惡是傷害。真神教導「要愛人如己」(馬太福音廿二39)。「要愛你們的仇敵,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」(馬太福音五44)。因此,驅使人成為恐怖份子,殺害無辜的必非真神。並且真理不需以暴力強迫人接受,真理有它本身的權威及吸引力,只要有自由的環境,便可散發異彩。回教「一手拿可蘭經,一手拿屠刀」的作風,以暴力令人就範,正說明它不是真理的宗教。歷史告訴我們,回教的傳播以暴力為手段的,基督教則非如此。基督教以愛助人,以理開導人,與回教及「無神教」依賴暴力擴展範圍的作風,不能相提並論。

丙、得救之路。人人都希望在世過心安理得的豐盛生活,死後有天堂的幸福。這條路在哪個宗教中可以找到?關於豐盛生活,讀者若交遊廣闊,可以比較不同信仰的人;哪種信仰的人多數積極樂觀、良善誠實,自可判斷。基督教改變人的力量是非常顯著的。筆者交遊偏窄,但知有極良善的福音工作者,在信主以前是社會壞份子,也有曾作強盜的人。上帝的能力改變了他們的生命。有些爭吵的家庭,面臨破碎,信主之後,重建和諧。被不良嗜好(醉酒、吸毒、賭博等等)捆綁的得釋放。許多監犯在獄中信主耶穌後,成為模範公民。見證多如雲彩。至於人死後到天堂之路,除基督教外,其他宗教都要人行善自救,所以無人有絕對把握,因為他們都無代罪的救主。惟有基督教有代人受死並且死後復活的救主─基督耶穌。人的得救是依靠祂,從祂得新生命,不憑自己修行積德,因此有絕對的把握。主耶穌說:「我來了,是要叫人得生命,並且得的更豐盛。」(約翰福音十10)又說:「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,那聽我話、又信差我來者的,就有永生;不至於定罪,是已經出死入生了。」(約翰福音五24)我們因耶穌的救贖而不至於被定罪。我們不只到天堂,並且在天接受寶貴的賞賜,視各人的善行而定。所以,只有基督教有最理想、最有把握的得救之路。一些狂熱的回教徒認為上天的捷徑是為阿拉神戰死戰場,殺敵自殺,同歸於盡(將不同信仰的都作為敵人看待)。這樣,視天堂為恐怖份子的匪窩,豈非對天堂的侮辱!恐怖份子的靈魂不能上升而是下降的。「無神論」則會將好人變成壞人。

丁、從果實認知。宗教所賦予的宇宙觀與人生觀,不但影響個人生活,對群體文化同樣有巨大作用。翻開世界地圖,基督教多數分佈歐美各國,回教在中東、北非洲及印尼群島,佛教在東南亞洲,印度教及塞克教在印度。在歐洲基督教文化中產生科學(賽先生)實事求是的求知精神及實行自由、平等、人權的民主體制(德先生)。並且由於工業革命帶來物質富裕,優乎其他地區的多神、無神或阿拉伯人的文化,不容否認。基督教所到之處,開辦學校、醫院、孤兒院、養老院、戒毒所等等社會福利事業,正視人的價值。哪裡有和平共處的社會?哪裡有欺壓不平的社會?見聞廣闊的人自可定斷。中國早年學者如胡適等人,認為中國之所以落後貧窮,苦難重重,皆因沒有把握「前進」的宗教。真理的宗教才是前進的宗教。樹好果子好,樹壞果子壞;真理的信仰結好果子,錯誤的信仰結壞果子。我們可以直率地說,分佈最廣,信眾最多,最多善事,最理智的基督教是唯一真理的宗教;基督教所敬拜的上帝是獨一真神。聖經對這方面是說得很清楚的,例如:

「因為只有一位神,在上帝和人中間,只有一位中保,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。」(提摩太前書二5)

「除祂(基督耶穌)以外,別無拯救;因為在天下人間,沒有賜下別的名,我們可以靠著得救。」(使徒行傳四12)

「耶穌說:我就是道路、真理、生命;若不藉著我,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。」(約翰福音十四6)

不論讀者已否誤入多神、無神,或其他偽信仰,你是真神所造所愛,是祂救贖的對象。只要你棄假歸真,投入真神懷抱,接受基督赦罪大恩,必有豐盛的今生,並天堂永恆榮耀的歸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