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天擇

有些人聽見福音的內容:「世人都犯了罪。」「罪的工價乃是死。」「主耶穌被掛在木頭上,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。」「上帝使那無罪的,替我們成為罪,好叫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。」就說上帝不公平,怎麼神的兒子耶穌沒有罪,也要祂代替我們死?(經文參羅馬書三23;六23;彼得前書二24;哥林多後書五21)

的確,這是極不公平的。不過不是上帝對人類的不公,而是祂對自己的不公。

人間仁慈勇敢的人中,也常見「不公」的情形。例如:為保衛國家而志願捐軀的戰士;奉獻時間、金錢為人謀幸福,獻身看顧孤苦、殘疾的熱心人士;拋棄個人安舒生活和輝煌前途,歷盡艱險危難,到蠻荒部落傳福音、捨己救人的宣教士們。他們的犧牲全為別人。他們都是對自己不公平的人。

從來沒對自己不公平的人,若非缺乏愛心,便是缺乏勇氣。自我犧牲越大,對自己便越不公平。

對自己不公平,是出於對人的愛;看重別人的利益過於自己的利益。「神愛世人,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,叫一切信祂的,不至滅亡,反得永生。(約翰福音三16)。人間的一切恩情,以上帝的恩情為最偉大。聖經告訴我們:「為義人死是少有的,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。惟有基督,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,為我們死。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。」(羅馬書五7至8)

因為上帝對自己不公平,犧牲極大,我們今天才有一條「又新又活」的路,到祂那裡承受永生。我們應感謝祂,接受祂的愛,不應故意抬槓,枉費祂苦心一片。